5.04.2008

能源與稅制問題

昨天在公視「有話好說南部開講」節目,邀請中研院經濟所梁啟源研究員,環境保護聯盟召集人林聖崇,民進黨立委田秋菫,以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討論台灣能源消耗問題。

以下是裡面提到的討論部分。除了對於台灣能源進口以及消耗方式的討論之外,最主要的是,談到每單位的能源所產出的企業所得效益,台灣從七0年代以來就一直是3.10-3.5,美國從3.1提升到4.5,歐洲國家從5提升到7.x,而日本,在每單位的能源上,可以產生的效益一直從8.x一直到9.x。至少在這方面,我們需要好好反省台灣在能源使用上的不經濟與不節省。想想這個島,能源一直是外來的,卻反而沒能好好利用,這是最主要的問題!以下還有節目裡的一些討論。晚一點再寫評論。

「單位能源含碳量課徵能源稅」

高耗能產業,轉型以及節能都有影響。對於績效好的廠商來做退「能源稅」的機制。
溫室氣體減量法兩階段:第一階段:將能源稅規範並建立碳排放交易機制。第二階段對於總量的量重新評估。

能源三法:溫室氣體減量法,再生能源法,能源管理法。到目前為止,能源三法都還沒有進展。

「不談減量目標,只談碳交易」變成一種畸形趨勢。

鋼鐵股成為主要的碳消耗源頭。結果消耗碳最多的公司成為有最多碳交易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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