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folklore and politics的課,instructor以一篇文章來解釋在美國的學術歷史上對folklore的處理一直是介於人類學和文學這兩個學門之間;但是另一個問題是關注到到底這兩個學科定義的subject是什麼對象。於是人類學從文化來界定,文學可能以語言的類別來區分。但是folklore的對象可以隨著使用這些民俗文化的人來界定。
於是某個奇怪的問題出現,照理說原住民的活動應該都可以叫做folklore,卻很少看到在文化節上面用folklore這個字,反而都是用cultural festival。也很少在一般的談論時說到「原住民的民俗是如何如何」,而都指稱其「文化為如何」。這讓我覺得在展演的取向和媒體上,原住民一直是以「只有文化,沒有生活」的狀態被呈現的。There are only aboriginal cultures, but no aboriginal people and their folklores.
這個狀況一方面反映了「民俗」這個詞針對majority來使用的一個傾向,也反映了在翻譯的過程之中,某些詞彙已經隱然地根質在特定的對象上。民俗的稱呼一直以來被漢文化使用,使得那個imagined communities的對象從小就一直現訂在多數人的習慣之上。而文化這樣的詞,我記得是日文翻譯之後進而被中文所接受,也應該可以注意到在十九世紀末,日本學界根基在歐洲的觀點上轉用這個詞彙,如何進一步被中文和民俗作區別。
不知道是不是小題大作。
4 comments:
我覺得「民俗」這個字,近幾年來即使對漢族也是越來越少用。於是我尋思,是否「民俗、文化」並不對等於「folklore, culture」,而且是否可能民俗有一「俗」字,故越來越不討喜,乃一更普遍的「文化」來稱呼。
至於「原住民只有文化沒有生活」,個人認為可能不見得。阿美族人用阿美語「'orip」與漢語的「文化」相對等,而 'orip 就是「生活、生命」。
我的意思是,可能在台灣人的想法上,「文化」一詞已經是一種很廣義而包含各個層面的字彙,不管是對於原住民還是對漢人來說。
"原住民一直是以「只有文化,沒有生活」的狀態被呈現的。...民俗的稱呼一直以來被漢文化使用。" 說得好,我同意。我剛來美國時也想搞清楚folklore到底是啥;後來覺得或許也可以這麼想:民俗一直是一個現代性下的概念,文化則比較偏向關於他者的概念。
按錯了,我就是匿名者,匿名者就是我...
我知道匿名者是你,你就是匿名者。感謝回應。現代性與民俗...恩,這個差別還要怎麼看才有進一步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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