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2006

「台灣XX」的語意學

(ㄟ,不要搞錯,這不是在罵髒話)

這樣的語言表達法,在新聞媒體裡常常可以看到,不過指涉的對象基本上有三種類型。我要說的是在這些類型交錯出現的模糊認同感。

第一種是用「台灣XX」的方式來表達台灣才有的東西:台灣彌猴,台灣黑熊,台灣水韭,台灣山椒魚... 這種表達方式,通常是在說明只有台灣才會見到的獨特物種,或者是獨特性格,也帶有因為這種特殊性格而感到驕傲的味道。不過這種只有台灣才有的特殊性,卻也帶著一種瀕臨危機的自我意識。但這種意識因為台灣的統稱性,使得搶救的對象帶著集體的距離感和自然化。這種距離感通常出現在選擇代表性認同物的場合(比如台灣象徵的票選),而集體性的認同沒辦法從這種自然物的區隔裡面得到更進一步的精細劃分。通常這種認同是對於已經失去且帶有距離的過去作回顧性的追索時才會出現。台灣的棒隊歷史驕傲也是在這樣的感受裡出現。

第二種「台灣XX」延伸為只有台灣才有的現象,但這種現象帶著對現狀的不確定或者刻意製造的認同:台灣之子,台灣媳婦,台灣搵醬,台灣龍捲風,以及所有的「台灣製造」... 這些詞彙使用的是凸顯現狀的獨特;注意,是現狀的。對於當下的宣告,除了試圖奪取對現實的宣稱權力,帶著認同當中另一種「民粹」層面的力量;同時卻也刻意地忽視或者隱藏在這個被動員的偏義集體稱呼底下的權力關係,以及歷史背景。這樣的詞彙,通常無意識地以部分的屈從來完成整體的宣告。

第三種「台灣XX」指稱的反而是台灣過去未曾出現的,或是想要得到,而進一步試圖用這類詞彙去捕捉的;而這種類型的「台灣」在最近的媒體稱謂上越來越常出現:「台灣阿甘」,「台灣阿信」,「台灣小瑞士」,「台灣的德瑞莎修女」,「台灣的比爾蓋茲」。這個類型的「台灣XX」最具有內在張力。和其他的比喻詞彙一樣,這樣的「類比台灣」比第一類的「指稱台灣」和第二類的「認同台灣」不同的地方是在於,這個台灣有為了自我鼓勵,有是為了模仿他人,也有是試圖確定台灣在區域特殊性上的意義而使用。不過,這樣的「類比台灣」把「台灣」當作一個空白的signifier,由媒體製造出任何試圖比較的signified。signifier的任意性是後現代認同的必然,不過當這個signifier和前兩種「台灣」混和著出現的時候,閱讀就出現了被媒體的意圖引導,失去區辨實際比較脈絡的傾向。

台灣的正名運動沒有在國際政治上得到所需的基本奧援,倒是在島內的使用上已經出現了多義的現象。多義帶著許多不同的想像和慾望指涉,但是政治語言常常沒有意識(或許是刻意忽略)這個已經在媒體的過度使用下超飽和的內涵,仍然用單義的從屬關係來定義「台灣母親與她的子民」。當母親叫台灣,子女可能拿的是美國或者日本護照,到北京、上海、新加坡、或者河內工作的時候,這背後的變化就無法只由「龍的傳人」還是「蕃薯仔」的單一選項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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