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莫違人權法治
吳豪人、劉靜怡
中研院生醫所日前就外界對biobank的質疑,回以「枝節的評諷」和「國內社會環境特有的道德倫理與法律議題」。身為法學教育和人權工作者,我們長期以 來堅持:公民社會的法治人權論述,是台灣深化民主價值之所需。我們對上述回應出自台灣學術重鎮中研院感到駭異,願意簡要回覆這些「不懂科學、罔顧事實」的 影射。
掌握大量政府資源者應受監督,本是民主憲政社會常規,絕非「台灣社會環境特殊」而導致的「對公共事務的不信任感」和「特有道德倫理與法律議 題」。生醫所將國家重大科技政策引發的關注和質疑,和「不理性」和「意氣爭執」劃上等號,既誤解民主社會常態,也凸顯出其輕蔑武斷之處:國際社群包括聯合 國、WHO、OECD都已特別針對biobank提出規範綱領,難道這不是世界性的普遍關切?
其次,「世界各主要國家都在建立數十萬人的基因資料庫」,是以偏概全、混淆視聽的說法。放眼各國,目前只有英國、日本和愛沙尼亞真有類似生醫所計畫的作法。冰島以國家立法建立資料庫,已遭宣告違憲,而由商業公司deCODE自行建立較小型的資料庫。
英國和日本的籌建過程至少花費了四五年的時間,廣泛進行公開透明的諮詢和辯論,生醫所則隻字不提這些重要國際潮流,也不願秉持「政府資訊公 開法」的精神,主動公開其計畫實質內容,僅以簡陋網站資料敷衍了事,推說限於規定不能公開計畫資料,僅要求異議者參與其內部溝通會議,何「公開透明」之 有?至於德國、法國、美國等「主要國家」,至今均無建立大規模全國性或民族性資料庫的規劃,頂多只是個別小型資料庫,其所涉及的倫理、人權和法律爭議深度 和廣度,自大不相同,豈能混為一談?
與其遷怒異議者,生醫所何妨先檢驗自己的透明度和誠實度,面對早已非屬民智愚昧的台灣社會,針對biobank計畫到底將如何落實「告知後 同意」基本原則,如何「合憲合法」地使用和長期連結病歷資料、戶籍資料庫和全民健保資料庫,如何迴避「不當引誘」此一學術倫理忌諱,如何避免圖利外國特定 藥廠,有無回饋機制和具有公信力的監督機制等重大問題,主動做徹底不閃躲的澄清。生醫所向來掌握極多學術、政治和媒體資源,又有中研院背書的公視「科學新 知」系列做宣傳,在如此不平衡的資源下,還怪罪和污名化異議者,恐怕只會引發更多反彈。
中研院「醫學倫理委員會」(IRB)召集人在媒體上公開為biobank背書,似有違審查者專業倫理之嫌,而對照生醫所「就現有法律而言, 民眾若願意配合,研究採血計畫並未違法」的說法,中研院IRB遲遲不核准該計畫之執行,豈非矛盾?IRB是否深覺計畫內容不妥甚或不法,擔心未來倫理和法 律爭議不斷,甚至可能連自己都必須連帶負法律責任,頗耐人尋味。
核心成員全為大學教授和律師的台權會,願意耐心等待生醫所及為其背書的倫理和法律專家,主動就biobank計畫涉及的倫理、人權和法律爭 議,在學術界和社會大眾的充分見證下,和我們進行「資訊對等」的公共辯論。我們深信:唯有不滿足於「形式科學理性」且尊重法治人權基本原則,台灣才不至於 「為世界潮流所邊緣化」。
(作者分別任教於輔仁大學和台灣大學,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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